国泰聚禾纯债债券 (006596):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6-21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6596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 (006596):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6596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11-14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3-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魏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08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其他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投资目标 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投资范围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13% 其他资产 0.78%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10% 固定收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收费方式/年费率 费用类别 收取方 或金额(元)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同时由于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等发行人自身的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并且,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或咨询客服电线、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