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慧鼎利债券C : 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7-11
     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

  

上银慧鼎利债券C : 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