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7月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
发布时间:2024-07-1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依法存续和展期,但不得晚于2024年9月30日归还了结。   7月10日,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7月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依法存续和展期,但不得晚于2024年9月30日归还了结。

  7月10日,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依法存续和展期,但不得晚于2024年9月30日归还了结。